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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前男方离家出走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7/22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如果对方不想离婚或者暂时不同意离婚,您可以通过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方式离婚。
原因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之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故而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其一是,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协议离婚方式,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基于该种协议离婚方式,您需要与对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起离婚申请,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还需要再次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三十天后双方没有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则该申请视为撤回,如需再次协议离婚,还需要再次提出申请,等待离婚冷静期。
其二是,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诉讼离婚方式,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基于该种诉讼离婚方式,您个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可以与调解老师或法官沟通,双方已经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法院会居中调解,做出离婚的调解书。如双方就离婚条件未能达成一致要求,可以继续走诉讼程序,由法官判决。不论是调解还是判决,拿到生效调解书或判决书,婚姻关系都自此终结。
综上,建议您跟律师沟通自己的情况,由律师给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您具有可行性的方案。如果对方不想离婚或者同意离婚后不签协议,您可以通过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方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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