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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登记吗

发布时间:2022/08/25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夫妻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产生离婚的想法,但是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并没有一直在老家生活,而是到其他地方长期工作甚至定居,所以也不方便回到老家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夫妻想要离婚能否在异地办离婚登记呢?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的。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经民政部报请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将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经国务院批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61日正式实施。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61日起至2023531日止。

在两年的试点期内,试点地区的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将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当事人无需回到户籍地即可办理婚姻登记。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并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所以,一般来讲,离婚需要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但是个别省份设有“跨省通办”手续,不过到2023531日就截止了。离婚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其他问题可以随时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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