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一座节奏快速,经济和人文发达的城市,缔结跨国婚姻的不少,脑子发热,就去民政局领证了,总有一些夫妻在结了婚后发现以后许多方面都无法磨合,想要离婚。但是跨国婚姻往往缔结容易,解除难,切莫为自己的冲动买单。跨国婚姻涉及到的是境外和境内的问题,从裁定到解决,困扰的是当事人双方,那么深圳涉外离婚律师如何解决跨国婚姻的难题?
涉外离婚的问题必须到某个相关的部门去办理。一般来说市级民政局可以办理涉外协议离婚手续,但前提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在港澳台办理的不予承认。夫妻双方必须要到深圳市婚姻登记中心处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委托办理的不行,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是海外华侨,或者港澳台的同胞或境外人员与中国公民在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且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可以于中国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市级民政局办理涉外离婚和结婚手续,但必须双方到场。
深圳涉外离婚律师还应当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国籍情况。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或者外国国籍的,需到深圳市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不涉及民事纠纷的话,在两国政府直接认可的效力下,属于政府颁发的文件,那么是具有效力的。反之,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双方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存在争议,以及涉及到民事纠纷等问题,只能通过向法院去起诉离婚。起诉法院应向管辖区的,例如是所在地法院、住所法院、婚姻登记法院、出国户籍之后注销地法院以及国外时间居住地法院起诉管辖。
深圳涉外离婚律师还要就国籍的问题来探讨。比如,夫妻双方在结婚时双方都是中国国籍的公民,现在还是保留了中国国籍。一方或者双方在国外有居住史,结婚是在中国缔结的婚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去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发生另一种情形时,比如夫妻双方都是中国国籍但是长时间在国外工作学习,那么一方可以委托律师向国内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由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双方均可不回国皆可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去大使馆进行公证认证皆可。
涉外离婚程序复杂,如果一方存心拖延,另一方应找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去出谋划策,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