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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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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在婚姻财产纠纷中,“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添加配偶姓名”这一操作引发的权属争议日益增多。该行为涉及个人财产向共同所有的转化,其法律效果并非自然发生,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专业判断。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司法实践及风险防范角度展开分析,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该法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婚前一方所有的房产婚后变更登记为双方名下的,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某案例中丈夫将自己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加上妻子名字,法院判决该房产转为共同共有,因加名行为被推定为自愿将部分产权赠与配偶。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允许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若加名时同步签署协议明确各自份额(如按份共有或附条件共有),则优先按照约定执行。但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通常采用均等分割原则。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行为本质上构成财产赠与,原则上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意思自治对权利义务进行个性化安排。在涉及重大财产处置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设计分层保护方案,既要实现情感表达功能,又要确保财产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