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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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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长期储蓄制度,其法律属性及处置方式常引发争议。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对男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等问题展开专业分析,并提供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该法的解释明确指出,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上述条款规定的“工资性收入”。这意味着,无论以哪一方名义开设账户,只要缴存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该部分资金即构成共同财产。
例如,某案例中丈夫自结婚起至离婚前共缴存公积金20万元,其中包含婚前个人账户转入的5万元本金及婚后新增的15万元收益。法院最终判定婚后产生的15万元属于共同财产,需参与分割;而婚前已存在的5万元仍归个人所有。这一裁判思路体现了“来源时段决定归属”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男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在婚姻存续期间缴存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予以分割。当事人应当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念,既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注重通过协商和约定实现财产关系的清晰稳定。在涉及复杂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设计个性化方案,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