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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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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在婚姻关系中,房产归属问题常引发争议。针对“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是否会被分割”等疑问,需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下是专业法律视角的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若房屋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于自己名下,则该房产原则上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例如,甲在2020年独自贷款买下一套公寓,并于同年办理产权登记,此后与乙结婚,则这套房产应认定为甲的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但婚后使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贷款,那么对于已还款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明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婚前房产在婚后变更登记为双方名字,则视为赠与行为,使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一旦离婚,需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外,如果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将婚前房产归共同所有,也应尊重意思自治原则予以分割。
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贡献程度及婚姻存续期间的使用情况等因素。比如,对于婚前按揭购房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判决往往要求产权人向对方支付相应补偿金而非直接分割房产;而对于全款购房且未发生权利变动的案例,则多维持其个人财产属性。
总之,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涉及补偿或转化。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措施,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