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9445373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深圳离婚律师讲解遭遇家暴起诉离婚可以一次判离婚吗?
婚姻知识

深圳离婚律师讲解遭遇家暴起诉离婚可以一次判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3/02/0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家暴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在大众眼前第一个话题,家暴的现象其实从古至今都存在,只是从前无论是信息公开的程度还是是大家维权的意识都不够强大,诸多因素导致家暴这一现象没有引起很多人的重视。然而现代社会,信息公开渠道多,人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更强了,能让社会大众看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有关规定,婚内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暴,受家暴一方起诉请求判决离婚的,法院不会立即判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由此可知,只有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才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否则很难只根据一次家暴就断定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可以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与对方分居,分居满一年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当遇到家暴的时候,受害者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无论法院能不能立即判离,都要随时学会保护自己,寻求亲朋好友的帮助,并且及时找深圳离婚律师询问相关事宜,做好离婚的准备。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