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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遗产继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发布时间:2022/12/02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一、遗产继承何时开始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期望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死亡,否则不会发生遗嘱继承关系。如果父母还活着,他们的房地产孩子就不能继承。父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给孩子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做生前礼物,而不是继承。

2.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合伙财产不作为遗产继承。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是遗产。所有非法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遗产所有权证明;

4.有遗嘱提供遗嘱的;

5.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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