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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遗产继承在生活中发生的频率很高,每个人都可能经历,在处理继承时往往需要各种程序。例如,为了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继承人在继承财产前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顾名思义,继承权公证是为了证明和确认谁可以享有继承权.谁能最终行使继承权。
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理机构应当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及相关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
4.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证机关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并提供真实的.合法.证明材料充分;证明材料不足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遗产继承涉及到许多复杂的问题,继承人之间的纠纷很常见。目前,虽然法律不以公证为必要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严格,部分地区仍需提供继承公证书,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有关部门,当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既安全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