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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遗嘱有哪些类型,怎样立遗嘱才合法?

发布时间:2022/08/22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对自己的遗产进行的规划和安排,当遗嘱生效后,继承人直接按照遗嘱中的内容办理继承手续就可以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也分为不同的类型,并且每种类型都有各自的要求,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遗嘱的订立,我国《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以上就是民法典中对于自然人订立遗嘱的若干规定,大家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遗产继承是关系到财产利益的事情,并且其中会出现许多复杂的问题,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在遗产继承方面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已经帮助很多人解决家庭遗产纠纷,如有需求,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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