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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律师分析:已婚男女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犯法吗?

发布时间:2022/08/19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婚姻中经常会出现各种现象,有些夫妻能安安稳稳幸福过一生,而有些夫妻之间,可能由于禁不住诱惑,或者其他某些原因,存在对对方不忠诚的行为。例如,已婚男女不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这是极其不道德的,那么这种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呢?

已婚男女不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是同居的双方仍然处于与他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同居行为可能会导致其配偶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婚,并且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存在与他人同居这一婚姻过错为由,要求对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多分,且额外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另外,如果同居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的对象是军人,有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

遇到让自己不满意的婚姻,最好不要一味地原谅和妥协,人生是自己的,要做好自己,也要保护好自己。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要尽可能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及时了解婚姻法相关知识,必要时咨询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在遗产继承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可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如有需求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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