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父母都不想要子女抚养权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8/10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的时候,要处理的两个重要问题就是财产和子女,很多时候财产和子女都是双方互相争夺的对象,但有的时候会出现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的情况,那么这时,法院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家理的经验,如果双方离婚时都不愿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做法有两种:
一是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后,可再行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二是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即裁定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能够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综合孩子年龄,目前随哪方共同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可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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