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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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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相信大家对遗产继承都有一定的了解。自古以来我国就有遗产继承的传统,所谓“子承父业”,古时候父母的产业一般都会留给自己的子女接手,但如今却大不相同。如今在处理遗产继承的时候,继承人不在局限在子女当中,关于遗产的各方面内容也做了更为具体的规划。《民法典》中对遗产继承继承人顺序、继承方式、分配份额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得遗产继承有法可依,更加公平,更好的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遗产继承的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中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顺序,当然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情况,继承人也有丧失继承权的可能性。在继承过程中,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不同,需要结合各方面因素来分析处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继承人之间发生无法协商的纠纷,建议及时与律师面谈,咨询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