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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结婚前女方有财产男方没有财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7/28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女性在结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结婚,其个人财产也与配偶无关。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其在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男、女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旦结婚登记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有特别约定外,一方单独取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为避免男、女双方婚后产生不必要的财产纠纷,明确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是非常有必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依据法律相关规定以及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来确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具有有效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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