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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后老公开的公司股东和法人都是婆婆,离婚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2/07/28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如果一方有公司在经营,该怎么处理呢?

案例:婆婆出的钱开公司,法人股东都是婆婆,但实际经营者是我老公,公司感觉很赚钱,但不让我参与公司的任何事情,老公说他只是打工的,每个月上交1.5-2w左右账面工资,但是公司赚得钱都是他支配着,怎么办,如果离婚我能分到吗?

法律解答:

根据您描述的案情中,公司是婚后由您婆婆出钱设立,您婆婆是法定代表人,只是该公司设立的时间是在您与您老公结婚后。
如果您不能证明您老公或者你们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跟公司生产或者经营有关联的话,则您老公的定位只是公司的工作人员(职工),不享有公司的股份,如后续涉及离婚的话,您只能就您老公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您可能也无法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公司股份,只能就您丈夫的工资等收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您丈夫享有公司的股份,而离婚时夫妻两人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时,您婆婆的公司股权无法计算入您的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范围,您只能就您夫妻的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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