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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能再次起诉吗?

发布时间:2022/07/2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有很多种情形,双方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生活中有很多夫妻的离婚过程并不是很顺利,发生财产纠纷、子女纠纷、债务纠纷的也大有人在,同时,也存在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这时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那么如果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继续起诉吗?

案例: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一审判决下来后,然后因为很多因素,男方想离婚了,女方又拖着不离婚,协议不了,男方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吗?需要等半年的二审期限吗?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您而言,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您的诉讼地位是被告,不受该法律条款的约束,简言之,您无需等待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现在就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您起诉的离婚诉讼中,法官会再次重新审理是否存在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例如,夫妻一方是否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否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否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是否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双方存在严重争议,建议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在律师的帮助下可以争取到更多的财产,最大限度保全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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