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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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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因此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探望权。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无论夫妻双方是否还有感情,孩子都是最无辜的存在,应当尽量将对孩子的伤害降低至最小,因此建议您双方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孩子探望问题,保障孩子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或是男方仍旧不配合女方履行探望权的,女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探望权利:
1.起诉要求男方配合履行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