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和没离婚的人同居?
发布时间:2022/07/18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与他人同居,并不构成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是如果您的同居对象仍然处于与他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您与其的同居行为可能会导致其配偶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婚,并且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以您的同居对象存在“与他人同居”这一婚姻过错为由,要求对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多分,且额外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同时,如果您的同居对象对有存在大额的赠与行为,同居对象的配偶可以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您返还。
另外,如果您同居的对象是军人,那么还有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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