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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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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属于侵权之债,夫妻之间既谈不上举债合意,也不存在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因此难以根据上述两个标准来判断。一般侵权实行过错归责原则,由行为人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属于特殊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原则上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过错责任。所谓运行支配,是指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而运行利益的归属,则是指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故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侵权之债,应当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