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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后男方户口能否迁到父母名下?

发布时间:2022/07/15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男方户口可以迁到父母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男方是否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其父母名下,与男方是否有工作单位无关,只要男方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男方父母名下的户口符合接受户口迁移的条件,男方就可以依法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因此,男方可以向当地派出所询问具体条件和规定,并申请户口迁移。
现在有了公共户口,对于离婚后需要迁出户口的人来说更加方便。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可以申请将其户口迁入公共户口。如果男方父母名下的户口不满足将其户口迁入的条件,男方可以考虑将自己的户口暂时迁入集体户口,等到符合迁户条件的时候再向管辖地的派出所申请将自己的户口迁入父母名下。
在北京地区,如果向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对方将户口迁出,一般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根据法律规定,没有一个案由是可以处理户籍及户口迁出的问题的。因此,如果男方希望将其户口迁出并迁入自己父母名下的户口,可以向当地派出所询问具体条件和规定,并申请户口迁移,在满足户口迁移的条件下,可以由男方或其父母向管辖地派出所申请将男方户口迁入其父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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