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发布时间:2022/07/01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由其中一方到法院起诉另一方的情形。
因此,起诉一方应携带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到法院提交即可。具体的立案材料如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
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材料,如:如被告的北京市居住证,物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在此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房租租赁合同等证明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有的法院要求比较严格的,会要求原告在立案时提供要求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资料,如: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房屋需明确房屋坐落;车辆需明确车的型号、车牌号;存款需明确存款银行、数额;有价证券需明确其金融机构、数额),共同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对于要求法院进行分割的共同财产及处理的共同债权债务,应当逐一明确该财产或债权债务的价值或金额。(这一项非必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准备好以后前往法院立案庭立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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