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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是否有必要选择深圳涉外婚姻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6 作者: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在所有的案件诉讼中是最可能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冲突的案件之一,如果是涉外离婚,律师也就更需要进行一对一的服务,才能更好的预见离婚进程,掌握过程中的每一步,尤其是在深圳这种国际性城市,选择深圳涉外婚姻律师的必要性就更加强了。

深圳涉外婚姻律师.png

涉外离婚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夫妻双方,一方是中国人,另一方是外国人,双方结婚时是在内地登记,且自愿离婚,也能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具有完全明事行为能力);

二、如果双方都是外国人,又在国外登记结婚,除非有合理的理由,例如有财产位于中国、孩子在中国就学等等,中国法院才会受理;

三、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且原/被告经常居住地在中国领域内或双方经常居住地都在中国领域内,则由原/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具体法院管辖该离婚诉讼案;

四、如果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国外,如申请离婚可以向一方向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外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在无法回国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要注意,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其中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如果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一般而言,涉外离婚需要提交的资料更多,周期更长,如果有专门的深圳涉外婚姻律师帮助,就可以更加顺利的推进整个事项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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