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9445373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婚后,男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可以改由女方承租吗?
婚姻知识

婚后,男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可以改由女方承租吗?

发布时间:2022/05/2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有些夫妻结婚之后没有买房,而是住在公租房里。假如是男方承租的一套公租房,离婚后女方想要继续承租,需要区分该套公租房的性质,按照公租房性质来确定处理方案。
  (1)若男方申请的是政府直管公房,一般来说双方都有权利承租,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照顾女方及残疾一方为原则进行处理。
  (2)若男方申请的是企业自管公房且男方是该单位的职员,女方不是该公司职工,原则上是由本单位职员一方继续承租,女方不能承租,当然单位同意由非单位职工的女方承租也是可以的。如果男方申请的企业自管公房,男女双方都是单位职工,双方都具有承租权,不能达成协议的话,由法院根据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照顾女方及残疾一方为原则进行处理。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