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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前男方借钱全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偿还借款,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发布时间:2022/05/2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房产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一套房产的价值很高,对于很多新婚夫妇来说,全款买房都是很难实现的。所以很多人再买房的时候会进行贷款,或者借钱买房。那么假如婚前男方借钱全款买房,婚后双方一起偿清借款,该房产是属于谁的财产呢,离婚时怎么分?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只就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没有规定一方向自然人借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的情形。但是向自然人借款买房与向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性质一样,都系借款;夫妻共同偿还自然人借款与共同偿还银行按揭贷款也是同一性质,即共同偿还借款。
  因此,夫妻一方婚前向自然人借款一次性付清房款,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该购房借款,离婚时就房屋分割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综上,该房产为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有共同清偿债务的行为,所以婚后还款的部分及还款部分对应增值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至于房产如何分割,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还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建议大家遇到疑问及时咨询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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