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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深圳离婚律师分析: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3/08/14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如今有很多夫妻都在婚姻的中途不欢而散,走向离婚,那么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如何让自己不吃亏?深圳离婚律师给大家一些建议:

  一、离婚的注意事项

  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主要资料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2、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自己父母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包括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包括针对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时报警并就医,造成了证据的灭失。

  4、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许多婚姻纠纷不一定需要对簿公堂才能解决,通过亲友的介入或律师的介入,在双方中间进行调解,有时也能促成双方和气的解除婚姻关系。

  5、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大宗财产凭证及诉讼费,同时要提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准备“调查申请书”,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全部备份。

  二、离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基于夫妻所发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当然消失,如双方的亲属关系解除,双方都取得再婚的权利,相互抚养的义务解除,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资格丧失等。

  2、夫妻财产关系的变更,共同财产要依法分割,共同债务要依法清偿,对一方生活困难给予适当帮助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补偿等。

  3、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探望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必要时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时确定的费用的数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等。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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