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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深圳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3/07/25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房产分割一致以来都是离婚案件中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之一,下面深圳离婚律师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时的常见情形和具体分割方式。

       一、婚前购房

  1、我老公婚前的房子,我们离婚的话,这房子跟我有关系吗?

  男方婚前房产,离婚时女方能不能分割,这个首先要看房屋婚后是否加了您的名字,如果婚后有加名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您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男方买房在婚后过户给女方,离婚时该房产的归属取决于男女双方是否明确约定只归女方所有。

  如果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离婚时女方可以取得房屋全部产权;

  如果双方未做相关的约定,离婚时房屋应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其次,如果房屋没有加上您名字的话,那么需要分析婚后有无还贷。

  一般来说:

  (1)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登记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这个房子肯定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决该房屋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一些补偿。

  男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如果没有进行约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协议不一致,可到法院起诉,法官会适当考虑出资人或结婚时间等情况进行分割;

  (4)男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2、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离婚后该怎么分割财产?

  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个问题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双方是否有以婚后共同生活而买房的意愿,二是双方的出资比例。

  未登记姓名一方如果能证明当时有以共同生活而买房的意愿。

  比如买房时间与结婚登记时间间隔很短、买房时双方已经同居、双方已举办过婚姻等,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此基础上考虑双方的出资,对出资多的一方适当倾斜。

  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有以共同生活而买房的意愿的话,可能会视为未登记姓名一方对登记方的赠与,从而认定为登记姓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并且房屋产权也登记在了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在离婚时依据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诉讼中,根据婚姻存续时间、出资比例、还贷情况大致有如下三种处理方式:

  (1)若婚姻存续时间以及共同生活时间长,且双方出资均等,则一般采用均等分割的标准;

  (2)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相对较长,但购房时一方出资较大。则需先从分割房产时房屋的市值中扣除双方婚前出资的部分,剩余财产再进行均等分割;

  (3)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相对较短,则会按照购房时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二、婚后购房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夫妻双方买房,离婚时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一般有以下3种情形:

  1)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如果对登记在谁名下仍不放心,可以申请进行产权人的名称变更,在房产证上将双方都列为产权人。

  不过,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主要区别。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

  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

  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2)婚后夫妻双方按揭购房,男方用婚前财产支付房产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类案件有三种方式:

  第一,从总房价中将婚前财产剥离归个人所有,剩余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按照夫妻双方出资的比例进行分割;

  第三,房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并考虑家庭贡献度予以公平分割,至于分割比例没有确切的依据,由法官自由裁量。

  3)婚后男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他名下,离婚的话和女方有关系吗?

  首先要确定的是男方的出资能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其次要确定的是购房方式是全款还是贷款。

  一般来说能证明出资来源是个人财产的常见情况的有几种:

  (1)男方婚前有房,卖掉之后的钱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

  (2)某笔存款原本就是男方的婚前存款,婚后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

  (3)两个人有协议规定,约定为某笔存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4)男方与他人有约定,是他人单独赠与给男方的存款等等。

  在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基础上,如果是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如果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会考虑相应的出资问题,有可能会在平分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出资多的一方。

  在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基础上,无论是以全款还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处理。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其他疑问最好还是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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