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和对方写的借条,结婚后是否还算数?
发布时间:2022/05/10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债务是很正常的现象,在借钱的时候写借条也是应该的。有些夫妻在离婚前,双方之间发生过债务往来,比如婚前女方向男方借钱,并且写了借条,结婚后这个借条还作数吗?
双方有借款的合意、借款实际发生,并双方针对借款签有借条,那么应当按照实际金额返还。一方婚前借给另一方的钱属于其婚前财产,纵使两个人结婚,另一方也负有返还的义务,且该笔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 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债务问题有时会存在争议,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判断,建议大家遇到争议的时候咨询了律师,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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