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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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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遗产继承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当家里的老人或者和亲人去世后,需要进行遗产继承。而在继承遗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谁是继承人,谁有继承权。
最近有一位先生咨询深圳遗产继承律师:我父亲是独生子,几年前因车祸去世了,现在我的爷爷也去世了,他没有其他子女,也没有留下遗嘱,我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子女、配偶、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看出孙子并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
但是由于老人的独生子女先于老人去世,那么孙子是可以通过代位继承来获得爷爷的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
代位继承发生在法定继承的过程中,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也没有立遗赠抚养协议,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晚辈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的子女。
所以,老人的独生子女去世了,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
遗产继承中涉及的问题有很多,不同家庭的具体情况也不同,在遇到争议时建议及时找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进行咨询,避免自身财产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