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9445373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深圳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协议书生效后还能反悔吗?
婚姻知识

深圳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协议书生效后还能反悔吗?

发布时间:2023/01/28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上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自领取离婚证后就生效了。那么,离婚协议生效后还能反悔吗?来看看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的离婚律师对此问题的介绍。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不能反悔,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具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除了上述协议离婚之外还有一种离婚的方式,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一方依法向法院起诉,并提交离婚协议书,法院依协议进行调解离婚的,夫妻双方在调解时对原有的离婚协议反悔的,法院会认定该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反悔的,人民法院审理后,没有发现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相反,如果法院审理发现,当初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一方胁迫另一方的情形时,应依法撤销协议,则此协议是无效的。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也要分情况讨论:

  1、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约定,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婚姻律师提醒大家,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是不能随意反悔的,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谨慎。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