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9445373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过错一方能不能少分得财产?
婚姻知识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过错一方能不能少分得财产?

发布时间:2022/05/06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些夫妻离婚是因为对方犯了错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过错一方能不能少分得财产呢?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比如:婚内精神出轨,与异性暧昧不清或者偶尔的婚外性行为等)有错,但是不属于婚姻法上的过错(婚姻法上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也不是法定的影响财产分割的依据,但是在实践中,如果是男方被认定有婚外情行为,即使没有达到婚姻法上的过错,法院一般也会参照照顾妇女儿童权益适当倾斜,进而可能影响财产的分配,但是不会太多。而女方往往不受此影响。
  (2)如果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实践中,无论有过错的是哪一方,一般都会影响财产分配比例。此外,法律还设置了损害赔偿的处罚方式,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法律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一般不超过10万元,2-5万居多。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