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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为什么有些人去民政局不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

发布时间:2022/07/04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意味着结束夫妻关系。很多人结婚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婚姻生活出现裂痕,决定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能立马办理手续的,就算是没有财产纠纷,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也不能当天离成。因为自2021年1月1日起,男女双方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均适用离婚冷静期。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可以直接持起诉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双方是否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冷静期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在这30天内双方任意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
同时,由于《民法典》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根据《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第二条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因此,在《民法典》生效以前,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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