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9445373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没离婚,男方对孩子不尽扶养义务,可以起诉他吗?
婚姻知识

没离婚,男方对孩子不尽扶养义务,可以起诉他吗?

发布时间:2022/06/14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父母将孩子带到世界上,就应该履行抚养义务,无论离婚与否,都有责任把孩子抚养成人。但实际生活中,依然有人对孩子不管不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双方在婚内生育的子女,对于该子女来说双,双方都具有抚养的义务。无论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子女都是两个人的,子女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去抚养孩子的。
  如果在婚内,男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那么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男方,要求其支付二人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