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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在北京起诉离婚,物业和居委会不给开经常居住地证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6/0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北京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地方,所以有很多外地人会来到北京工作和生活,对于夫妻来说,如果想在北京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那么如果物业和居委会都不给开怎么办呢?
  物业或居委会均不开具对方经常居住地证明,可去派出所查询对方户籍信息,如开出的《信息查询打印表》显示对方在本地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可根据户籍信息上所显示的地址查找对应的管辖法院(派出法庭)后携带其他材料前去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派出所通常只接受律师调取户籍信息的申请。律师调取户籍信息也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一般为律所介绍信、律师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不同派出所要求提交的资料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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