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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案件中,法官是对方同学,能不能申请让他回避?

发布时间:2022/06/06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这就需要开庭审理案件,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法官是与对方是熟人,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这时能否申请这位法官回避呢?
  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申请法官回避。申请回避,需要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如果之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官是否应该回避,由院长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决定,法官本身是院长的,由审委会决定。如果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该法官不停止案件工作。如果应该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判决生效后,您也有权以此理由提起案件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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