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9445373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
婚姻知识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2/06/01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双方经常在争夺子女抚养权上发生纠纷,都希望孩子能跟着自己,那么这时候法院该怎么判呢?
  如果双方离婚时都不愿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做法有两种:一是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后,可再行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二是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即裁定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那么何为“有能力有条件”?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能够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综合孩子年龄,目前随哪方共同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可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