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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时约定双方和孩子各占1/3房产,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能不能将房产要回来?

发布时间:2022/05/2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双方会进行财产分割以及房产分割,很多夫妻可以自行协商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但是在离婚后也可能会出现想要反悔的情况,那么离婚时做好的约定,离婚后能反悔吗?
  案例:婚后,我们约定我们和孩子各占1/3的房产份额,并办理了登记,现在我发现孩子不是我亲生的,我可以要回这1/3的房产份额么?
  这三分之一的房产份额可以要回。您双方约定给孩子1/3的房产份额,本质上是一个赠与合同,首先,这个赠与合同是成立的,赠与合同要求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孩子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双方表示将房产赠与给孩子,也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过户的实际行为替孩子接受了赠与,该赠与合同不侵害未成年人利益,发生法律效力。
  该赠与能否撤销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撤销,需要注意的是,男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也就是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年后撤销权自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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