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能分么?
发布时间:2022/05/16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时,针对房产分割而引起纠纷的案例非常多。这也是一种比较正常的现象。那么假如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并且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呢?
首先要确定的是男方的出资能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其次要确定的是购房方式是全款还是贷款。
一般来说能证明出资来源是个人财产的常见情况有几种:
(1)男方婚前有房,且售房款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
(2)某笔存款原本就是男方的婚前存款,婚后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
(3)两个人有协议约定,约定为某笔存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4)男方与他人有约定,是他人单独赠与给男方的存款等。
在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基础上,如果是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会考虑相应的出资问题,有可能会在平分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出资多的一方。
在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基础上,无论是以全款还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处理。
建议您及时咨询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商讨相应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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