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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配?

发布时间:2022/05/11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需要进一步明确房屋购买时间及出资形式,主要有以下情况:
  ①婚前购房:
  A、夫妻一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且已付完全部房款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于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B、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房屋登记在支付房款一方名下,贷款在婚后由二人共同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证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C、夫妻一方婚前支付房款,且已付完全部房款的,房屋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若无特殊情况,则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
  D、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按一般共有处理,婚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婚后购房
  婚后购买的房屋,不论是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也不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房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确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后,还需要考虑离婚时该房屋是否有房屋产权证?
  1、若取得房产证:双方需要对房屋现值进行协商,若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房屋现值进行分割,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评估或者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房屋现值。确定房屋现值后,法院通常会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支付另一方折价款。实践中法官除考虑房屋来源、房屋性质、房屋贡献外,还有可能会依照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原则予以适当倾斜。
  2、尚未取得房产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故,若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诉讼中法官大概率不会解决房屋归属问题,待房屋取得产权证后双方另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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