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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深圳离婚律师分析:婆婆为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3/06/2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婆婆出为夫妻俩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新婚时,婆家会出资为夫妻俩买房,有的是在婚前买,有的是在婚后买,那么这时候大家就会问了,婆婆买的房子算谁的?离婚时怎么分?其实,这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例是否有协议约定,房产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是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等等。

     下面深圳离婚律师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婆婆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若婆婆出资时有协议约定或在房产登记时有协议,则协议约定优先。如果婆婆买房时或登记时未明确是单独赠与男方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2、首先,在出资时如果婆婆与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那么协议约定优先,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尊重双方意思自治。

  3、其次,若婆婆购房时间为婚前,且为婚房,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该房屋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离婚时平均分配。

  4、再次,若婆婆购房时间为婚后,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故而婚后购房,且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5、最后,即便购房时仅出首付,剩余贷款不论由一人或者是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该房屋都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不论是房屋价值还是剩余贷款都应当平均分割。

      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存在各种不同的情况,如果存在房产分割争议或者纠纷的,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分析,争取实现离婚权益最大化。如有需求,可以联系家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婚姻家事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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