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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后用个人财产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3/06/06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婚后男方用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张先生和妻子结婚之后用还钱个人存款买了一套房子,只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几年后因为感情不和二人决定离婚,在清算财产的时候,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出现的争议,张先生认为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应该分给对方,而妻子却说房子是婚后买的,必须分给自己一半。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的是,男方的出资能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其次要确定的是购房方式是全款还是贷款。


  深圳离婚律师介绍,一般来说能证明出资来源是个人财产的常见情况有以下4种:

  (1)男方婚前有房,且售房款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

  (2)某笔存款原本就是男方的婚前存款,婚后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

  (3)两个人有协议约定,约定为某笔存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4)男方与他人有约定,是他人单独赠与给男方的财产。

  在能证明是男方个人财产的基础上,如果是以全款的方式购买,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那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会考虑相应的出资问题,有可能会在平分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出资多的一方。

  如果不能证明购房款是男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无论是以全款还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处理。

  以上内容就是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怎么分?”的介绍,实践中每个人情况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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