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双方需要对财产分割做出处理,而除了一些常见的财产,例如房产、车子、现金、存款等,还会有一些生活中的隐性财产,比如养老保险金。那么离婚时可以分割对方的养老保险吗?
一、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中(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由此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养老金可以分割吗?
(1)双方已经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依据公平原则,对婚姻期间内的养老保险金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由养老金多的一方给少的一方补偿。
(2)双方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起诉要求分割养老保险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养老金账户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具体做法是:计算各自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缴纳的养老金数额,由数额较多一方给数额较少一方补偿。
三、大家注意区分养老保险金和养老保险费。
1、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机关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
2、养老保险费是指按当期企业/机关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用于养老保险的款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费的交纳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企业交纳的,一部分是个人交纳的。
而没有退休或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的一方或双方离婚时,只可以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交纳的那一部分养老保险费。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组,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成立7年专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有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深圳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