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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双方签订的离婚补充协议有效吗,需要公证吗?

发布时间:2023/05/16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每个人都渴望品尝到幸福婚姻的甘露,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偿所愿,只有夫妻双方懂得相互体谅,用心的去经营婚姻,才能感受到婚姻生活的美好,否则婚姻就会像禁锢双方的枷锁,让人想要逃离。家理律师事务所的离婚律师们经常收到大家的咨询,了解了无数段真实的婚姻故事,看过了太多的错过与遗憾……当努力过后,婚姻只剩下煎熬,那么离婚就成为了解脱的方式。

  关于离婚,每对夫妻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生活中,各种情况都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夫妻离婚以后,可能会有补写离婚协议的需求,也就是对原本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增加、减少,或更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补充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以后双方协商约定签署离婚后补充协议,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字、按手印、写明日期之后就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后补充协议在内容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处分约定的必须是双方所有的财产,不涉及第三人的权益

  (2)如果是不动产,一定要尽快办理过户

  (3)最好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协议,到公证处公证该协议。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需要公证吗?

  1、离婚补充协议可以公证,但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对离婚补充协议进行公证主要是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公证。

    2、婚补充协议只要双方签字同意并有效成立,则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若该补充协议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不同,可以看做对原协议的修改,以离婚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补充协议的介绍,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那么签订完后就生效了,需要注意的是协议内容很重要,需要斟酌字词,如果不确定的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深圳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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