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9445373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知识

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5/12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不少当事人咨询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其实,如果是正常夫妻关系,一方想要离婚的,都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说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得掉,只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法夫妻中,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虽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案件审理过程中,很多当事人以主观的认知代替客观的证据,这个是很难被法院采纳的,比如有人认为一方出轨了就是感情破裂,或者说对方动手打人了就是存在家庭暴力,还有人认为两个人已经没有感情了,要求判离,其实这些在法庭上都不会被法院采纳,最终判离的概率也是很低的,所以熟悉法律,请专业离婚律师代理诉讼程序,能大大提高离婚的成功率。

  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深圳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