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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后孩子能否双方轮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

发布时间:2023/05/08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除了需要分割财产和解决债务等问题,有孩子的家庭还需要分配子女抚养权。通常,孩子对父母来说是最重要的人,甚至比自己还要重要,所以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虽然早已没有感情,婚内过的也并不称心如意,但为了孩子还是选择忍气吞声,没有和对方离婚。但是需要提醒大家,婚姻生活是自己的,如果夫妻之间关系不和,那么对孩子也未必产生好的影响。只有自己有快乐、积极是心态,才能带给子女正能量。

  那么当夫妻决定离婚,子女往往也会成为双方争夺的对象。很多人向律师咨询过这样的问题:离婚后子女可以由双方轮流抚养吗?


  深圳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后,子女可以由双方轮流抚养。

  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后,突破以往抚养权归属的单一模式,父母可以“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即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其未成年人子女,以双方约定的时间单位为周期,让未成年子女相对稳定地轮流父亲或者母亲一起生活。轮流抚养模式立足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考虑,打破以往偏重的父母权利本位思想。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学生父母对于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无论他们是由父母直接抚养长大的。所以,夫妻关系尽管是离婚后,对于自己子女之间仍有需要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如果双方协商好,同意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就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注明这一事项。

  【轮流抚养孩子案例分享】

      2015年,李先生与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男女朋友关系。2017年11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子小李。孩子出生后不久,两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王女士带着孩子长期居住在娘家。后双方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愿意协议离婚,但对儿子小李的抚养权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10月,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小李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每个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李先生同意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也达成共识,仅对孩子小李的抚养权问题产生分歧。由于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大体相当,和孩子的关系都很亲近,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多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第一年由母亲王女士直接抚养,第二年由父亲李先生直接抚养,依次轮流抚养至小李年满18周岁,期间李先生自愿支付抚养费1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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