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在我国,房产占据了家庭财产的绝大部分,甚至是全部,我们也知道,夫妻离婚的时候多数都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而房产又是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尤其很多家庭都是贷款买房,可以说,财产和债务基本都集中在房产上,那么,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
一般来说,贷款买的房子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的话,办理程序需要分两种情况:
一、第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一方个人首付,但是却又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而且房子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一方的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议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另外,深圳离婚律师建议:房贷没还清的房子离婚时一定要卖掉或者归主贷人,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贷款买房不外乎公积金和银行商业贷款这两种,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贷款没还清之前办不了离婚析产更名;如果是商业贷款,大部分银行也不支持贷款转按揭。婚内买的房子,夫妻俩肯定有一方是主贷人,由主贷人负责还款,而另一方是共同还贷人。
假设在离婚时房子归了共同还贷人,那后面的贷款还是要经过主贷人的账户还贷,如果共同还贷人没有按时足额还贷,烂征信的黑锅是要由主贷人来背的。主贷人的风险还不止这点,房子一天没更名就还在两个人名下,哪怕离婚了也还占着双方首套房的名额,首套房的贷款没还清之前,主贷人是用不了公积金贷款再买房的,如果想申请商业贷款,也属于二套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都会上浮,十分不划算。而且在有些限购城市,根本就买不了二套房,这些问题如果离婚时没处理好,离婚后再想补救就基本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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