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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民法典对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有什么新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1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遗产继承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有一大部分人认为老人的遗产就是应该留给子女的,在父母去世后,子女理应直接继承遗产,而不应该有其他人的参与。尤其是对于立遗嘱这件事,被继承人有可能会把一部分遗产传给子女以外的人,这就引起一些人的不满与不理解。

  实际上,继承法中对遗产继承有着明确的规定,《民法典》对于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又有了全新的规定:


  一、这种情况下,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

  在新的《民法典》中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遗嘱,按继承法继承,但如果父母有遗嘱的话,应按遗嘱办理。

  另外在《民法典》的第一千三十三条中还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有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公证遗嘱不再优先,将以最后遗嘱为准

  三、《民法典》增加了“代位继承”一项,扩大了继承范围

  在新规中,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都可以成为合法继承人,同样享有合法继承权。也就是说,当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侄、甥均可以继承。

 四、子女有不当行为,会丧失继承权,但同时也增加了“宽恕制度”

  以后,在继承父母遗产的时候要按照新的规定来继承。总的来说,继承遗产不是最主要的,重要的是孝顺,只有子女尽到了做子女的义务,父母才愿意把遗产留给子女并且拿的也能心安理得。虽然遗产继承比较复杂,但是法律也规定的十分清晰。建议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及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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