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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公证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3/03/07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怎么办理公证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哪些条件?根据新民法典,即使现行遗嘱不公证,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遗嘱经过公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将大大提高,这可以减少一些纠纷。因此,遗嘱公证具有一定的意义,特别是对于家庭财产较多或子女较多的遗嘱公证,可以有效减少后期纠纷。那么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具有正常的思维意识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是真实的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遗嘱人受到胁迫.欺骗、遗嘱人受到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与之抗争。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夫妻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处分遗嘱内容超出个人份额的部分,无效。

 5. 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当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怎么办理公证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哪些条件?遗嘱继承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公证遗嘱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公证遗嘱的最高法律效力已经取消,但对减少矛盾纠纷仍有很大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应注意遗嘱的公证。遗嘱继承纠纷涉及金额较大时,当事人可能面对面,无法妥善解决。此时可委托遗产继承律师协商解决,可咨询继承法相关专业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专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可以提供深圳遗产继承律师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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