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要判决离婚的话,唯一条件就是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很多当事人认为夫妻感情当然是破裂了,要不然提离婚干嘛,但是法律上一切都讲究证据,空口无凭,尤其是起诉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是对方却根本不想离婚,坚持感情没有破裂,那起诉方就必须要举证来证明,那么,在法律上,哪些证据可以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呢?具体我们来了解一下,也给当事人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包括: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上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具体的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二、感情破裂情形的具体分析: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如果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长期同居的,这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只是一次出轨的,这是属于道德层面问题,所以说,单纯出轨的情况是不一定会判决离婚的,因为不属于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我们要注意这个屡教不改这个词语,一般对于初次出现赌博或者吸毒的,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但是如果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大家要注意,这里说的分居两年的前提是因感情不和,如果是异地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分居两年以上,不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深圳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以上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即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法院依然不会判决离婚的特殊情况,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深圳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