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9445373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时抚养权会被男方夺走吗?
婚姻知识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时抚养权会被男方夺走吗?

发布时间:2023/02/14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子女抚养权对于父母来说个很重要的权利,夫妻虽然离婚了,但是对孩子的感情不变,都希望孩子能留在自己身边所以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争夺子女抚养权。那么在分配子女抚养权的时候有哪些依据呢?不满一周岁的孩子会判给谁?

  两周岁以内尚在哺乳期内的幼童,在父母离婚时,考虑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一般会将抚养权判归女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在父母离婚时抚养权一般判归女方,特殊情况如有上文所述,则也可能将抚养权盼归男方。遵从的原则为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来说必然会产生影响,尤其是对未成年子女来说,缺少父母任何一方的陪伴都是成长路上的遗憾。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双方最好协商出一个最优结果,有其他疑问也可以咨询离婚律师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