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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母亲去世了,她之前的福利房可以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3/02/06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人有悲欢离合,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死,所以身边的人总有离开我们的一天。公民去世以后,通常会留下一部分财产,需要由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遗产本该是死者留给亲人最后的慰藉,但实际生活中总是会出现家人之间为了争夺遗产而出现纠纷的情况。为了避免伤害家庭和睦的关系,也不让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侵害,要及时了解遗产继承的相关法规。  


      最近有人向深圳离婚律师咨询:母亲去世了,她之前的福利房可以继承吗?

      房产对大家来说都是比较重要和宝贵的财富,在遗产继承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房产继承,很多家庭甚至因为房产分割而发生纠纷,破坏了家庭关系。那么其中有一种情况是被继承人留下了福利房,很多人就会有疑问,福利房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呢?


  福利房能不能继承,需要分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该福利房已经过户到个人名下,那么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2、第二种情况则是没有过户到个人名下,只拥有使用权,那么与死者共同居住的人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而无权继承。职工一直未买下福利分房产权,直到去世他都是承租人而不是所有人。公房的承租权不是公民的合法财产,所以公房也不能作为“遗产”。

  法律依据:

  职工福利分房继承规定:职工通过福利分房得到的房屋不是产权房,对于福利分房只能继承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职工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购买福利分房的所有权,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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